严誉成篇三
我和姜朗是在哪里认识的?巴黎吗?应该是巴黎。我们是在巴黎的一个音乐会上认识的。
我当时住在巴黎,一个很多年没见过的朋友通过微信联系上我,给我打了通电话,和我说他马上就要来巴黎演出。我记得他的样子,还记得他去了美国学小提琴,一毕业就跟着外国交响乐团忙里忙外,满世界跑巡演。
不止他自己,这些年我也很忙。我忙着制定一个个目标,忙着一个个实现它们。
朋友邀请我参加音乐会,说这场音乐会意义重大,是为了纪念911而举办的,到时候不少企业家和慈善机构都会来。我答应了,他问我,你要几张门票?我说,一张就好。他在电话那头笑了,说,你在法国住了多久了?该不会只有自己一个人吧?
后来我回了国,没多久,他也跟着乐团回到延京。那一次,我要了两张门票。他在电话里笑了声,说,一回国就有伴了?音乐会结束,我去后台找他,他摆弄着小提琴,问我怎么是一个人来的。我说,我本来是要带另一个人来的,但是那个人临时有事,来不了了。他瞪大眼睛看我,说,你真是一个人来的啊?我摇了摇头,说,和我一起来的那个人在走廊上。朋友半信半疑,走到门边,轻轻拉开一道门缝往外看。我也看了过去,先是看到一双皱巴巴的棕色皮鞋,接着又看到一条旧裤子,再往上是一件领口敞开的衬衫。我看到应然的脸。他侧着身子,失重似的靠着墙,整个人歪歪斜斜地站着。他披着我从家里拿给他的西装外套,看了会儿走廊的尽头,往那边走了。朋友回头看我,问说,他是谁啊?你朋友?同事?还是新交的男朋友啊?
我是怎么回答他的?我忘了。
我遇到姜朗的那天,他也披了一件西装外套。当时乐团在奏马勒第二交响曲,姜朗在我边上打盹,长一些的头发垂下来,像黑色的幕布,擦着衣服晃来晃去。我瞟了眼,他的脖子就藏在那张幕布后面,时隐时现。
一首曲子奏完,他忽然睁开眼睛,凑过来问我:“我脸上有什么东西吗?”
他的眼睛很亮,映着整个演奏厅的灯光,整个演奏厅的人。他的眼睛里还有我,穿西装,打领带,轮廓是清晰的,面目却很模糊。
我仔细看着他的脸,摇了摇头:“什么也没有。”
他撑着脸看我,头发盖住了一边的眼睛和耳朵,低声问着:“我是不是长得很像你认识的人?”
我仍摇头。他笑了:“那你为什么总在看我?”
我愣了愣,不知道该说些什么。他笑着说了句:“你这人够奇怪的。”
我说:“真不好意思。”
他不笑了,挑了挑一边的眉毛,还在看我,还在说话:“这个音乐会也够奇怪的,在巴黎纪念他妈的美国。我买了票来这里睡觉,我也够奇怪的。”
他听上去不算开心,我安慰他:“人是高等动物,复杂有机体,谁都会有奇奇怪怪的一面。”
他掩着嘴笑:“晚上有时间吗?一起喝个酒吧?”
那天晚上,我们一起喝了酒,吃了饭,之后又一起喝了很多次酒,吃了很多次饭。他告诉我他叫姜朗,姜是姜维的姜,朗是风清月朗的朗。我们住到了一起。他喜欢摇滚乐,我硬着头皮陪他去摇滚音乐节,他喜欢喝咖啡,我从网上给他买咖啡机,买波多黎各的咖啡豆,他在家里自己煮咖啡,从来不会问我怎么不喝。我们第一次去旅行,他想去荷兰看风车,我想了想,说,我们换个地方吧。他也没问什么。
我们去了南美洲。中午的集市上,他用西班牙语和肢体语言同当地人交流,一群人聊得火热,有说有笑。他笑得肩膀直颤,头发一直在肩上擦来擦去。我举起了相机。
快门声响起来,嚓,嚓,一声,两声。姜朗随即鑽出人群,找到我,说:“你不是在挑冰箱贴吗?怎么还有空看我?”
我摸着相机说:“我是在拍你。”
姜朗把稍长些的头发别在耳后,笑了起来:“你通过相机拍我,镜头不就是你的眼睛吗?”
风吹过来,一群灰色的鸟从我们头顶飞过,集市棚顶的红布在风里翻动,呜呜的响。阳光透过木头棚架的缝隙漏下来,洒在姜朗的脸上,他眨眨眼睛,眼皮呈现出一种浓稠的橘色。
我拍了许多姜朗的照片,把它们都冲洗出来,放在了抽屉里。我们从那些照片里挑了几张出来,贴在吧檯的冰箱上。一些朋友来家里喝酒,看到冰箱上的照片都会笑,调侃我们感情一直很好,简直好得不像话了。他们走后,姜朗会点上一支菸,咬着它叹息,说,感情怎么会有一直呢?
我和姜朗一起生活了两年,他经常说我是一个喜欢怀念的人。于是我换了新的房子,新的车,还变得敢于尝试每家饭店推出的新品。有一次,我在一家餐厅点了菜单上写的春季新品,服务生端上来一盘绿油油的蜗牛,我鼓起勇气吃了一口,他在我对面笑个不停。
可他笑过了,仍然叹气。他说,严誉成啊,怀念不是什么缺点。他还说,怀念和怀旧也不是一个意思,你理解错了。
我始终没能理解他的意思。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说。
秋天,我们去参加篝火晚会,晚上,人很多,姜朗坐去了我对面。我隔着篝火看他,看到木头上的火星跳得很高,几乎跳到了他眉毛边上,闪粉一样点缀着他的脸。他的眼睛里映着雾一样的夜色和一团火光,却因为明亮而显得哀伤。人们站起来,成双成对地跳舞,把脸贴在一起欢笑,亲吻。四周的座位很快空了,姜朗走过来,坐下了。他问我:“篝火不好看吗?你看我干什么?”
我指了指他的头发,说:“你离篝火太近了,我怕你烧到头发。”
姜朗抬头看夜空。那晚的天气不好,云层很厚,一颗星星都没有。他只好又转过脸看着我,叹了声:“你一直看我,看不腻吗?”
喜欢一个人是会腻的吗?会腻的话人们为什么要相爱,为什么要结婚?人们为什么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守着另一个人?
我问姜朗:“为什么会腻?”
“因为没有新鲜感了,没有新鲜感就相看两相厌了,再好看的人都难免面目可憎。”
看来我永远搞不懂爱这回事。我说:“会吗?”
姜朗弓着背,扶着额头,轻轻地说话,轻轻地笑:“这不就是婚姻吗?”
我点燃一支菸,夹住它,把它举高了,看着烟雾一点一点躲进夜色深处。我问:“你想结婚吗?”
姜朗又笑:“想啊。”他说,“我想和你结婚,你愿意吗?”
我咬住香菸,说:“愿意啊,当然愿意。”我补了句,“十万个愿意。”
姜朗伸手推了我一下,笑着说:“回答得这么快,你太假了。”
我咬着那支菸,急着说话,急着辩驳,灰白的烟雾到处乱喷。我说:“我说真的。”
姜朗再度叹息:“算了算了,你这个人最真的时候,就是看着我,什么话也不说的时候。”
我听得很挫败,也叹了声:“你真的很敏锐,我每次看你都会被你发现。”
姜朗对我笑笑,伸手去摸自己的口袋,接着也点了支菸。他吸了口菸,低头把烟雾喷到地上,说:“你以为你是狮子看着猎物,猎物不知道,其实你是牧羊人看着羊群,羊群里的每隻羊都感受得到。”
我无奈:“我当然不是动物。”
姜朗笑着说:“你以为牧羊人就很高尚,不兇残吗?牧羊人养羊是为了从羊身上得到可以充飢的奶和肉,得到让自己保暖的羊毛。牧羊人通过羊来满足自己的食慾,物慾,到头来,每隻羊还是会死。”
我往地上弹菸灰。我说:“你把我讲得好冷血,好可怕。”
姜朗吐出一口烟雾,笑得更轻了:“爱你才比较可怕。”
我们分开的那天,姜朗伸手摸我的脸,手腕轻轻擦过我的鼻尖,笑了。他和我说,严誉成,我终于不用怕了。
他到底在害怕什么呢?我搞不清楚。但是他看我的眼神,和我说的话,都让我想到让·科克託的电影,《可怕的父母》。父母是可怕的,确实可怕,我知道。可是没人告诉过我,爱情更可怕。
我会成为可怕的父母吗?我会成为某个可怕的爱情故事的主角吗?如果我真的爱上一个人,他也会因为我的爱而变得可怕吗?爱的极限到底在哪里?没有极限的爱是不是也很可怕?
这些我都没想过。这些我都不知道。
姜朗在门边和我拥抱,我闻到他身上雨一样的味道,像我以前看过的尼亚加拉大瀑布。我忽然明白了,他和应然是一类人。他们是动态的,是一个在世上不停流动的谜,他们全要离开我,全要往海的深处走。
姜朗松开了我,我递给他香菸,他不要。我只好收回手,自己咬住那根菸。他看着我,说:“从我认识你的时候,你就一直在用这个旧打火机。”接着,他笑笑,说,“走了啊。”
我当时很想问他,这到底是怀念还是怀旧?可是算了,真的算了,我还是闭上嘴,一个人去寻找答案吧。
我想,他说的怀念是可能一口井,埋伏在我的必经之路上,井下很深,深不见底。我走着走着,还没看清就掉了下去。我的身上没有火,没有绳子,我两手空空,什么都没有。四周都是黑的,我困在井下,没办法逃出来,没办法看到完整的天空,我二十多年的人生就都在这口黑灯瞎火的井里度过了。这怎么可能?
但是我到底在怀念什么?又是谁害我变成这个样子,一直困在那口井里的?
我没有可以求助的人,只好向我的回忆求助。我的回忆是一座照相馆,里面摆满了大大小小的木製相框,相框里是一张张照片,有些是风景,有些是动物,有些是人。母亲,父亲,范亭,姜朗,亚瑟,路天寧,还有那个想不起名字的伊朗人,他们全在我的相框里,做着不同的表情,摆着不同的姿势。但那里面没有应然。他不在任何一个相框里,他躲在相框的背面,用手指敲击那些相框,像马修·麦康纳那样。他藏在一个我看不到他,也抓不到他的地方,沉迷于他的破坏游戏,捣他的乱。我听到从回忆里传来的声音,一直咚咚的响,像是有人在凿我的胸口,我的心脏。他一直敲击那些相框,一直破坏我的照相馆,弄得地上到处都是木头碎屑。我想要赶走他。
我失败了。我赶不走他。
我收起姜朗留给我的相机,不再拍照了。
女主持人试着叫了声我的名字,和我说话:“我刚刚说的话您听到了吗?是不是外面的雨声太大了?”
我眨眨眼睛,说:“你刚刚说到我们的一支广告。”
女主持人点点头:“一支很成功的红酒广告。”